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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國民中學

Announcements Compilation

For your information, regarding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s recruitment of 5 seconded teachers for the 108 academic year to handle teacher training, arts education, and other related affairs, interested teachers from our school are requested to apply to this office by June 7, 108.

{{ $t('FEZ002') }} Personnel Office|

轉知有關教育部108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5名辦理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等業務一案,請本校有意願教師於108年6月7日前向本室報名。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及教育部108年5月16日臺教師(二)字第1080063726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辦理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相關業務,於108學年度商借國立高中職暨各直轄市及縣市教育局(處)所屬公立學校優秀教師5名至教育部擔任行政工作,相關資訊如下:
(一)商借資格:
 1、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小型規模學校)具3年以上正式合格編制內專任教師。
 2、對教育行政富有熱忱或具有行政經驗者尤佳。
 3、熟悉電腦文書軟體操作。
 4、未受刑事懲戒或行政處罰者。
(二)商借期限:自108年8月1日至109年7月31日,並得續聘,以2年為限,至多再延長2年。
(三)工作地點: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
(四)工作內容:藝術教育、師資職前培育(含教師資格考試、實驗教育師資培育)及教師專業發展(含證書核發)等相關事項,經錄取後再分派工作。
(五)其餘事項依所附「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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