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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國民中學

人事室公告

通知:行政院已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一點、第五點、第六點及附表,並自109年1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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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有關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一點、第五點、第六點及附表,並自109年1月1日生效一案。

說明:依行政院108年10月5日院授人培字第10800452101號函辦理,並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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