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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公告

宣誓条约第2条条文,已奉总统109年6月10日华总一义字第10900064871号令修正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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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誓条例第2条条文、奉总统109年6月10日华总一义字第10900064871号令修正公布。

说明:
一、依据内政部109年6月24日台内民字第1090223991号函办理。
二、本修正条文刊载于总统府公报第7488号(详见总统府网站https://www.president.gov.tw公报系统)。
三、检附前揭函文供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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