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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國民中學

指導室のお知らせ

Regarding the matter of shortening the study period for gifted students in the second semester of the 108th academic year in this city, please refer to the attached document.

{{ $t('FEZ002') }} 相談室|

説明:
本案縮短修業年限實施流程如下:
(一)由學生、家長、監護人、班級導師或任課教師就學生學
習表現成績優異之科目向學校自薦或推薦,上學期於11
月30日前,下學期於4月20日前,由學生經家長或監護人
同意後向學校提出申請。
(二)申請免修課程、部分學科加速或全部學科加速:經學校
特推會審議通過者,上學期應於12月15日前,下學期應
於5月05日前,檢具學校訂定之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
限實施計畫、學習輔導計畫、特推會會議紀錄及鑑定資
料等函報本局備查後辦理。
(三)申請部分學科跳級或全部學科跳級:經學校特推會審議
通過者,上學期應於12月15日前,下學期應於5月05日
前,檢具學校訂定之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計
畫、學習輔導計畫、特推會議紀錄及鑑定資料等函報本
局,提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審議通過及本局核定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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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5') }} 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