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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國民中學

お知らせまとめ

「桃園市政府職員廉潔倫理規範」を同僚の皆様に遵守していただくようお願いいたします。

{{ $t('FEZ002') }} 人事室|

職員各位,請確實遵守「桃園市政府職員廉潔倫理規範」。

説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政風処108年6月6日桃政預字第1080003254号函辦理。

二、依「桃園市政府職員廉潔倫理規範」(以下稱本規範)関連規定,如遇有與職務上利害関係者之贈送財物、邀宴應酬或請託關說時,應依本規範拒絕或退還,並簽陳機關首長及知會政風單位辦理登錄,以保障自身權益,杜絕不當餽贈、關說、應酬等爭議。

三、為深化職員對廉潔倫理規範之認知,請職員踴躍運用行政院人事行政総処公務人力発展学院「e等公務園+学習平臺」(https://elearn.hrd.gov.tw/mooc/index.php)數位学習平臺,選修関連課程:
(一)依行政院105年12月19日院授人培字第1050062475号函,
自106年1月1日起各機關(構)公務人員每人每年学習時
数規定20時間,其中10時間須完成當前政府重大政策、
法定訓練及民主治理価値等課程,並以數位学習為優先,
「廉潔與服務倫理」為「民主治理価値」課程内容之一,請職員適時運用上開數位学習平臺之「廉潔
とサービス倫理専門区」選修関連課程。
(二)選読方式得以『廉潔倫理』為關鍵字検索;或以課程名
称検索法務部廉潔署制作「廉潔三護.阻断図利」、「我国廉潔政策」、「公務員廉潔基本認知」、「公務
員法律責任及案例説明」及「図利與便民」等線上学習
課程。
四、另為落実本規範第17点規定,如有需要本規範之解釈、個案説明及提供其他廉潔倫理諮詢服務得向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政風室諮詢。
五、檢附桃園市政府職員廉潔倫理規範及廉潔倫理事件登錄表各1份(如附件)。

四、另為落實本規範第17點規定,如有需要本規範之解釋、個案說明及提供其他廉政倫理諮詢服務得向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政風室諮詢。

五、檢附桃園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及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表各1份(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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