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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國民中學

總務處公告

請本校師生於汛期來臨前,確實執行校園各項防汛整備工作。

{{ $t('FEZ001') }} 事務組長

{{ $t('FEZ002') }} 總務處|

請師生勿將易淹水損壞相關設備、器材、物品(如:公文檔案、電腦、圖書、電器用品等)置放低樓層等易淹水地點,必要時可先墊高相關設備(如電腦主機等…),各項教學設備及物品(如電力系統、電腦設備、體育器材、實驗儀器或化學藥劑等)應進行評估調整或重新配置於建築物二樓以上空間,以維校園安全,並避免不必要之災損。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4-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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