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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國民中學

人事室公告

轉知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教人員出差住宿、辦理活動及會議等,請優先選擇環保標章旅館及育樂場所,共同響應綠色生活,並申報綠色採購金額」一案

{{ $t('FEZ002') }} 人事室|

轉知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教人員出差住宿、辦理活動及會議等,請優先選擇環保標章旅館及育樂場所,共同響應綠色生活,並申報綠色採購金額」一案。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08年5月8日府環永字字第1080108644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為推動環保標章旅館及育樂場所,針對
業者之環境管理、節能措施、省水措施、綠色採購、一次
用產品減量與廢棄物減量及污染防治訂定規格標準,截至
108年4月底止共21家旅館、民宿及1家育樂場所,落實各項
環保措施並取得環保標章。

三、依該署108年1月8日環署管字第1080002003號函及108年1月
17日環署管字第1080004955號函已將環保標章旅館及育樂
場所納入機關綠色採購範圍,各校辦理活動或出差住宿,
請於該署「綠色生活資訊網」進行申報,以提升整體綠色
採購成效。

四、優先選擇環保標章旅館及育樂場所不僅有多重優惠,還可
以安心享受優質服務,例如可享有環保房型住宿優惠專案
等。另即日起至108年6月底搭配該署環境季「綠消享特
惠」環保集點活動,使用綠點折抵環保標章旅館或育樂場
所住宿等費用還能獲得加碼綠點。

五、環保標章旅館及育樂場所相關資訊請上綠色生活資訊網
(https://greenliving.epa.gov.tw/)查詢。環保集點相
關活動內容,請上環保集點網站(https://www.greenpoint.org.tw/)查閱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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