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一、請本校參加108年市內介聘的教師於108年5月28日17時起至6月2日17時止,上網填寫申請資料,並於6月3日起至6月4日中午12時前將市內介聘資料印送人事室審核:
二、市內介聘所需資料(正本驗畢歸還、A4尺寸影本各乙份):
(一)上網列印個人市內介聘申請表及志願表。
(二)申請市內介聘教師應檢附之有關證明文件如下(請印A4尺寸影本):
1.合格教師證(參加介聘科目)。
2.現職學校服務證明書,請詳列兼任職務及兼任期間並註明留職停薪情形。(由人事室開立)
3.教師成績考核通知書。
4.聘書、兼職聘書。
5.有留職停薪者,應檢附留職停薪申請及復職之市府核備函。
6.敘獎令、獎狀。
7.研習紀錄: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個人研習時數列表」、「教育部特殊教育研習紀錄」、「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教師研習紀錄」、另經教育主管行政機關核可如:文官E學院、社區大學、公務人員終身學習護照等數位學習時數,並完成核章。
★各項積分採計期間:
(一)年資積分採計至108年7月31日(最高30分)。
(二)考績積分採計102、103、104、105、106等五個學年度。
(三)獎懲積分採計至108年5月17日止(最高10分)。
(四)研習積分採計自103年5月18日至108年5月17日。
{{ $t('FEZ012') }}
{{ $t('FEZ003') }}2019-05-28
{{ $t('FEZ014') }}2019-06-27|
{{ $t('FEZ005') }}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