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本校公務人員同仁,如有意願擔任108年高普考桃園考區監場人員者,請經過直屬主管同意後於6月12日前至人事室填表報名。
說明:
一、108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訂於108年7月5日至同年月6日,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訂於108年7月7日至同年月9日舉行,並商借本市立內壢高級中等學校及本市立桃園高級中等學校為試區。
二、填表時,需同時選擇擬參與之試區及考試等級(請擇一試區及考試等級參與),凡經桃園市政府選聘後,應全程參與試務工作(如選填普通考試者,則7月5日、6日皆須參加;選填高考三級者,則7月7日至9日皆須參加)。
三、各機關學校遴薦人員仍須由桃園市政府依監場人員遴聘要點審核,合於遴聘者另函通知聘任;如場次不敷分配時,以具國家考試監場人員識別證者或具國家考試監場經驗者優先遴聘。
四、受聘參與試務工作人員,監場期間核予公假,並按日支給監場費,不得再申請補假。
五、另各試區僅提供有限停車位,請監場人員多利用大眾交通工具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