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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國民中學

人事室公告

請本校同仁遵守「桃園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如遇有與職務上利害關係者之饋贈財物、邀宴應酬或請託關說時,應依本規範拒絕或退還,並簽陳機關首長及知會政風單位辦理登錄,以保障自身權益

{{ $t('FEZ002') }} 人事室|

請本校同仁遵守「桃園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如遇有與職務上利害關係者之饋贈財物、邀宴應酬或請託關說時,應依本規範拒絕或退還,並簽陳機關首長及知會政風單位辦理登錄,以保障自身權益。

說明:檢附桃園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及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表各1份(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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