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桃園國民中學

人事室公告

桃園市政府訂定「桃園市政府短期補習班不適任人員認定委員會設置要點」,並自108年10月16日起生效。

{{ $t('FEZ002') }} 人事室|

桃園市政府訂定「桃園市政府短期補習班不適任人員認定委員會設置要點」,並自108年10月16日起生效。

說明:檢送「桃園市政府短期補習班不適任人員認定委員會設置要點」1份或請至「桃園市短期補習班全球資訊網-補習班相關法規欄位(http://busiban.tyc.edu.tw/law.php)查詢」。


{{ $t('FEZ003') }} 2019-10-18

{{ $t('FEZ014') }} 2019-11-17|

{{ $t('FEZ005') }} 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