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有關109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導遊人員、領隊人員考試本校監場人員名單及注意事項。
(一)
監場人員請於5月9日(星期六)、10日(星期日)上午
7時50分於各試區召開監場會議,並提前於當日上午
7時45分前報到就座,俾利會議準時召開。
(二)
監場人員執行監場工作期間,為配合COVID-19防疫措
施,請自備並佩戴口罩執行監場工作,並請攜帶國民身
分證或其他足資證明身分之文件,以備查驗;如有特殊
原因,或有下列情形者,不克擔任監場工作,請在考試
前事先告知場務組(各試區聯絡人員及電話如下:桃園
國中試區─建德國小人事室黃主任3660688#710、青溪國
中試區─大崙國小人事室黃主任4983424#710),在考試
期間應洽試區主任,不得私自請人代理:
1.考前14日有指揮中心所規範之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及
自主健康管理者。
2.發燒(額溫≧37.5℃或耳溫≧38℃)、失去味覺、失
去嗅覺、腹瀉、呼吸道症狀(如:咳嗽、流鼻水、打
噴嚏、喉嚨痛、喉嚨乾癢或呼吸急促)、肌肉痠痛或
四肢無力、頭痛、極度疲倦感或其他身體不適等情
形。
(三)
因各試務工作人員(含監場人員)領有工作報酬,
故執行試務工作期間不另提供午(晚)餐,請自理或逕
請各試區服務台代訂便當。
(四)
為免影響應考人作答,請監場人員衣著端莊整齊,毋穿
著有聲響之鞋子(如:高跟鞋等);另為利與考生區別
及進行交通管制等事宜,請試務工作人員進入試區時主
動出示工作證明文件,以利辨識。
(五)
桃園及青溪國中試區因場地限制,無法提供所有試務工
作人員停車位,爰請試務工作人員盡量搭乘大眾運輸工
具。請各試務工作人員確實依指定時間準時參加試務工
作,並請所屬機關(學校)核予公假(依據原行政院人事
行政局92年3月18日局給字第0920006281號函規定,假日
執行監場工作並領有工作報酬者,不得申請加班費及補
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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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0-05-04
{{ $t('FEZ014') }}202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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