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1.依據本校110年1月19日公開甄選結果辦理。
2.正取:洪○發
3.請上開正取人員應於榜示一週內攜帶相關證件、健保特約醫院體檢表(含胸部X光檢查合格)及警察單位核發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至本校總務處報到並依規定簽訂契約。
{{ $t('FEZ003') }}202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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