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5月18日通報及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0年5月18日桃教人字第1100045155號函辦理。
二、查教育部上開通報,因應國內疫情警戒升級,為降低群聚感染之風險,自110年5月19日(三)起至5月28日(五)止,全國各級學校及公私立幼兒園停止到校上課,大專校院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改採線上教學,學生居家遠端學習不到校,線上教學為正式課程,暑假期間不另行補課為原則。
三、另查教育部上開通報因應疫情停課居家線上學習規劃貳(縣市政府與學校端措施)-三規定,學校教職員工以到校【行政人員到校上班、教師到校上課】為原則,爰自110年5月19日(三)起至5月28日(五)止學校停課期間,凡本校教職員工應配合該規定,仍以到校上班為原則,另如教師有下列教育部通報規定情事之一者,得申請實施居家線上教學:
1.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或有同住家人實施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者。
2.居住疫情警戒第三級區域。
3.需於不同之疫情警戒區域間通勤者。
4.懷孕者或有12歲以下小孩需照顧者。
四、凡本校教師同仁如有因上開情事擬於學校停課期間申請居家線上教學者,敬請逕洽人事室填寫申請表(或逕下載附檔)並陳核後實施之(指揮中心宣布自5月19日起至5月28日止提升全國疫情警戒至第三級亦同),人事室感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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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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