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桃園市政府原訂110年7月至8月研習課程將調整辦理方式,請參訓人員注意。
說明:
一、桃園市政府110年4月15日府人考字第1100092364號及同年月26日府人考字第1100101678號函計達。
二、檢附「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本府110年7月至8月研習課程調整辦理方式一覽表」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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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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