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轉知本校公務人員同仁,如有意願擔任110年高普考桃園考區監場人員者,請經過直屬主管同意後於8月18日前填表(如附件)向人事室報名。
說明:
一、本次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訂於110年10月9日至同年月11日、普通考試訂於110年10月16日至同年月17日舉行,並商借本市立內壢高級中等學校、本市立中壢商業高級中等學校及本市立青溪國民中學等3校為試區。
二、填表時,需同時選擇擬參與之試區及考試等級(請擇一試區及考試等級參與),凡經桃園市政府選聘後,應全程參與試務工作。為利考選部與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以下簡稱疾管署)介接比對是否有居家檢疫、居家隔離等不得外出之情形,爰請於報名時提供身分證統一編號。如已施打疫苗者,請填報COVID-19疫苗接種紀錄卡所記載之接種日期。
三、因應COVID-19防疫措施,試務工作人員皆應施打疫苗,爰本考試試務工作將優先遴聘具監場經驗及已施打至少1劑疫苗者;若經遴聘而尚未施打第1劑者,考選部將專案造列優先施打疫苗名冊,提供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核定,注意事項請參閱附件公文。
四、各機關學校遴薦人員仍須由桃園市政府依監場人員選聘要點審核,合於選聘者另函通知聘任,又受聘參與試務工作人員,監場期間核予公假,並按日支給監場費,不得再申請補假;另各試區僅提供有限停車位,請監場人員多利用大眾交通工具前往。
五、若受聘參與試務工作,於擔任工作人員期間請全程佩戴口罩並落實個人衛生管理,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請勿前往試區,並請通知本考試場務組聯絡人員(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人事室主任羅金榮,電話03-3326181分機2610),俾利辦理後續事宜:
(一)依指揮中心公布之「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需「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及「自主健康管理」,且尚未期滿者。
(二)有發燒、呼吸道症候(咳嗽、喉嚨痛、打噴嚏)等症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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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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