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提醒學校教職員工如人員因職務而持有、保管之公務機密(敏)文件、書刊等屬法令上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之政府資訊,請依「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陳情檢舉人身分保密作業要點」、「桃園市政府文書處理要點」等相關保密規定辦理,嚴防資料外流,衍生洩密案件。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國111年10月12日桃教政字第1110096399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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