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轉知有關111年度國民中小學第26期校長、主任候用人員甄選積分審查一案。
說明:
一、本年度積分審查訂於111年11月2日假本市桃園國小辦理,積分審查時間表公告於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網站及本市甄選報名系統。
二、積分審查注意事項如下:
(一)報到時間:111年11月2日(星期三)下午1時起,請依公告各梯次、時間進行審查,逾時概不予受理。
(二)地點:本市桃園國小(桃園市桃園區民權路67號)。
(三)參加甄選人員務必備妥最近3個月內2吋半身光面相片2張。
(四)積分審查表務必完成校內核章,否則不予受理。
(五)本案參加人員於課務自理原則下,由學校本權責核予公假登記參加。
(六)因桃園國小停車空間有限,參加積分審查人員停車事宜請自理。
(七)考生若無法親自到場辦理積分審查,得填具委託書,委由他人於公告時間內到場辦理積分審查作業。
(八)因應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進出校園須配合量體溫及戴口罩措施。
三、檢送積分審查時間表及委託書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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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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