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請本校公務人員於112年6月12日前至「e等公務員+學習平臺」點選有關兩公約課程學習。
說明:
一、依據法務部112年5月12日院人權字第11202512330號函暨桃園市政府112年5月16日府法綜字第1120130254號函辦理。
二、檢附說明一函文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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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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