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詳情請參閱附件的簡章)
一、聘期及支薪方式:
(一)助理員聘期自民國112年12月13日起至民國113年6月30日止(寒暑假期間不需到校服務亦不支薪,無年終獎金、無資遣費)。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間如有工作不力或不能勝任等不適任狀況、或違反契約則予以解聘。
(二)聘任期間按時計資,到校服務時間為上午八時至下午四時,每小時薪資176元,每日工作以八小時為限,必要時彈性調整上下班時間。
(三)聘任期間須依規定辦理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依勞退條例提撥退休金,但不適用公務人員任用法、俸給法、考績法、退休法,不得異議。機關負擔部分依實際投保額度補助,自付額則由個人負擔。
二、聯絡方式:本校輔導室(桃園市桃園區莒光街2號),電話:03-3358282(分機650、610),聯絡人:孫主任(分機610)、特教組吳組長(分機650)。
三、報名日期與方式:112年12月11日(星期一)16:00前將報名表(如附件一、二)親送至本校輔導室,並檢附證件正本及影本各一份進行資格審核。(一律採親自報名方式)
四、甄選日期:112年12月12日(星期二)上午08:45於本校輔導室報到,09:00時起進行甄選程序。凡遲到逾10分鐘(含)以上者逕取消甄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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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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