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本校公務人員,如有意願擔任113年導遊人員及領隊人員評量測驗桃園考區監場人員者,請於113年2月6日前填推薦表(如附件)向人事室報名。
說明:
一、依交通部觀光署113年1月25日觀業字第1133000192號函辦理。
二、本評量測驗由交通部觀光署規劃,訂於113年3月16日至同年月17日舉行,並委託社團法人台灣評鑑協會(以下簡稱評鑑協會)辦理相關試務工作。桃園考區由評鑑協會商借本市市立內壢高級中等學校為考場,凡經選聘監場人員者,應全程參與試務工作(獲聘領隊人員評量測驗者113年3月16日須參加;導遊人員評量測驗者113年3月17日須參加)。
三、各機關學校遴薦人員由評鑑協會審核,獲選聘者將另函通知,並依該協會規定執行相關工作及支給試務酬勞。
{{ $t('FEZ012') }}
{{ $t('FEZ003') }}2024-02-02
{{ $t('FEZ014') }}2024-03-03|
{{ $t('FEZ004') }}2024-02-02|
{{ $t('FEZ005') }}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