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本校公務人員如有意願擔任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桃園考區監場人員,請經過單位主管同意後,於113年5月20日中午前填表(如附件)向人事室報名。
說明:
一、上開普通考試訂於113年7月5日至同年月6日、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訂於113年7月7日至同年月9日舉行,並商借本市市立內壢高級中等學校及陽明高級中等學校為試區。
二、請依式填具監場人員推薦表,相關事項如下:
填報時需選擇參與之試區及考試等級,凡經桃園市政府選聘後,應全程參與試務工作(獲聘為普通考試監場人員,113年7月5日至同年月6日皆須參加;高考三級監場人員,113年7月7日至同年月9日皆須參加)。
三、各機關學校遴薦人員仍須由桃園市政府依監場人員選聘要點審核,合於選聘者另函通知聘任;如場次不敷分配時,以具國家考試監場人員識別證者或具國家考試監場經驗者優先選聘。又受聘參與試務工作人員,監場期間核予公假,並按日支給監場費,不得再申請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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