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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國民中學

人事室公告

桃園市政府訂定「桃園市偏遠地區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地域加給支給補充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八月一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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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訂定「桃園市偏遠地區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地域加給支給補充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八月一日生效。

說明:檢送「桃園市偏遠地區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地域加給支給補充規定」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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