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轉知有關東莞台商子弟學校114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簡章一案。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3月13日臺教文(二)字第1140028265號函辦理。
二、該校商借教師需求如下:
(一)小學部:導師、特教或輔導教師,擇優錄取1名。
(二)中學部:普通型高中或國民中學各科教師,擇優錄取2名。
三、檢附上開學校商借教師甄選簡章及同意書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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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5-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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