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一、職場霸凌防治
(一)為營造友善職場環境,為杜絕職場霸凌,提升同仁對職場霸凌的敏感度,請至
「e 等公務園+學習平臺」選讀職場霸凌系列課程宣導:
(可擇1選讀,請務必上1堂)
1.職場霸凌防治及處理定義篇(A):https://reurl.cc/1bnaX8
2.職場霸凌防治及處理之預防篇(B): https://reurl.cc/93dY6d
3.職場霸凌防治及處理之責任與救濟篇(C):https://reurl.cc/pvqjaZ
4.職場霸凌防治及處理實務案例研習:https://reurl.cc/348lKl
(二)職場霸凌防治宣導:
1.為營造合理友善公務職場,並避免同仁於執行職務時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
害,使其安心投入工作。請各級主管人員或同仁間,均需秉持理性溝通,不應
該有辱罵、霸凌等情形發生,並落實同仁的心理輔導相關機制,營造合理的工
作環境,避免憾事發生。
2.學校積極防治職場霸凌事件之發生,落實建構免受霸凌侵犯之職場環境,並依
據桃園市政府訂定之「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
作業注意」辦理相關職場霸凌防治及申訴事宜。本校已於校網公開揭示相關規
定及申訴管道。另本室已於本校NAS設置「職場霸凌專區」提供相關規定予同
仁參考運用。
3.本校辦理職場霸凌申訴之專責單位及申訴電話、專用信箱如下:
本校設職場霸凌申訴管道如下:
(1)申訴專線電話:03-3358282分機710(人事室)
(2)申訴信箱:tyjh05@gm.tyjh.tyc.edu.tw
(3)各單位主管及人事室
三、性騷擾防治宣導
(一) 性平三法:
有關「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及「性騷擾防治法」等性平三法已於112年8月16日修正公布,除部分條文自113年3月8日施行外,自公布日施行。爰本校於113年6月26日校務會議修訂本本校性騷擾防治措施及申訴處理規範 (本要點置放於學校網站),提供受僱者、實習生、派遣勞工及求職者免於性騷擾之工作及服務環境,並採取適當之預防、糾正、懲戒及處理措施,以維護當事人權益及隱私。
(二) 本次修法重點,包含健全各機關性騷擾防治組織、強化場所主人防治義務、強化性騷擾被害人保護扶助措施、延長性騷擾申訴期限、建立可信賴之申訴調查程序及加重處罰以遏止權勢性騷擾等。
(三) 依據性騷法第14條規定略以,申訴時行為人有所屬政府機關(構)、部隊、學校,向該政府機關(構)、部隊、學校提出;同法第15條規定略以,政府機關(構)、部隊、學校及警察機關調查,應作成調查報告及處理建議,移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同法第18條規定略以,權勢性騷擾以外之性騷擾事件,政府機關(構)、部隊、學校及警察機關於性騷擾事件調查程序中,獲知任一方當事人有調解意願時,應協助其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調解。
(四) 有關性騷擾事件處理流程圖及相關書表、本校性騷擾防治措施及申訴處理規範(含糾正及補救措施、被害人協助及權益保障),已於校網公開揭示相關規定。請同仁參閱。
(五)遭受性騷擾,可以運用以下的資源或原則處理(處理過程中有任何問題,都可以直撥「113」24小時保護專線,提供您專業的協助):
1.衛生福利部https://www.mohw.gov.tw/cp-88-232-1-42.html
2.桃園市政府勞動局性別平等工作專區
https://lhrb.tycg.gov.tw/News.aspx?n=4887&sms=10408
3.桃園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https://dvpc.tycg.gov.tw/News.aspx?n=9164&sms=13400
4.勞動部職場性騷擾防治專區
https://eeweb.mol.gov.tw/genderZone/harassment_9.html
5.本校性騷擾防治申訴電話、專用信箱及專責單位如下
(1)申訴專線電話:03-3358282#710
(2)申訴專用信箱:桃園市桃園區莒光街2號
(3)申訴電子信箱:tyjh05@gm.tyjh.tyc.edu.tw
(4)申訴窗口:人事室(職工、勞基法適用人員依責協同所屬單位處理)
{{ $t('FEZ003') }}2025-06-10
{{ $t('FEZ014') }}2025-07-10|
{{ $t('FEZ004') }}2025-06-10|
{{ $t('FEZ005') }}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