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桃園市蘆竹區公所為辦理「桃園市第 11 屆區域立法委員罷免案」,歡迎同仁踴躍報名參加,詳如說明。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選舉委員會114年6月24日桃選一字第1143150216號函辦理。
二、桃園市第 11 屆區域立法委員罷免案業經中央選舉委員會(以下簡稱中選會)第617次委員會議決議,訂於114年7月26日(星期六)舉行投票。
三、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及第59條規定,主任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主任監察員須為現任或曾任公教人員,管理員須三分之一以上為現任公教人員。
四、倘本校同仁有意願參與本次投開票工作,請於資料卡填寫完整資料,並經單位主管、人事主管及機關(學校)首長核章後,免備文於114年7月2日(星期三)前以傳真(03-3118415)或電子郵件(10040216@mail.tycg.gov.tw)逕送桃園市蘆竹區公所報名。
五、本次參加選務工作人員給予補假 1 天;至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之工作費,為主任管理員新臺幣(以下同) 3,300 元、主任監察員 2,750 元、管理員 2,100 元及預備員 2,000元。
六、檢附「第11屆立法委員(桃園市第1選舉區)罷免案蘆竹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登記資料卡」1份。
{{ $t('FEZ012') }}
{{ $t('FEZ003') }}2025-06-29
{{ $t('FEZ014') }}2025-07-29|
{{ $t('FEZ004') }}2025-06-29|
{{ $t('FEZ005')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