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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國民中學

人事室公告

本校公務人員如有意願擔任11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桃園考區監場人員,請經過單位主管同意後,於114年10月21日前填表(如附件)向人事室報名

{{ $t('FEZ002') }} 人事室|

本校公務人員如有意願擔任11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桃園考區監場人員,請經過單位主管同意後,於114年10月21日前填表(如附件)向人事室報名。

說明:
一、上開2項考試時間、試區如下:
(一)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以下簡稱地方特考):三等考試訂於114年12月6日至8日(計3日)、四等考試訂於同年月6日至7日(計2日)舉行,試區為本市市立中壢商業高級中等學校及永豐高級中等學校。
(二)公務人員初等考試:訂於115年1月10日(計1日)舉行,試區暫訂為本市市立桃園高級中等學校。

二、請依監場人員選聘要點規定,依式填具監場人員推薦表,相關事項如下:
填報時須選擇參與之試區及考試等級,凡經桃園市政府選聘後,應全程參與試務工作(獲聘為地方特考三等考試監場人員,114年12月6日至8日皆須參加;四等考試監場人員,114年12月6日至7日皆須參加;初等考試監場人員,115年1月10日須參加)。

三、各機關學校遴薦人員仍須由桃園市政府依監場人員選聘要點審核,合於選聘者另函通知聘任;如場次不敷分配時,以具國家考試監場人員識別證者或具國家考試監場經驗者優先選聘。又受聘參與試務工作人員,監場期間核予公假,並按日支給監場費,不得再申請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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