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轉知有關考選部函請桃園市政府各機關學校推薦合適人選,擔任國家考試闈務工作一案。
說明:
一、依考選部114年11月18日選部字第1145100018號函辦理,並附原函及附件各1份。
二、考選部每年辦理約20項國家考試以維持國家社會人力需求,每項國家考試所需試題,均仰賴工作人員入闈製作完成,以利考試正常進行。
三、為利考選部儲備國家考試闈務工作人力,本校退休公務人員如有意願參加該部闈場試務工作,請於114年11月25日前填具「國家考試題務組人力資料登記表」(如附件),送本校人事室審核彙整後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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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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