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輔導室|
桃園市108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美術班鑑定招生術科測驗
一、術科測驗共分3個一般試場及1個特殊試場,試場分配表、考場及停車場位置圖請參閱附件,恕不開放試場參觀。
二、考生請備妥准考證、用具於中正堂前(司令台後方)集合,統一由監試人員帶至中正堂三樓試場。
三、汽車可停於三民路陸橋下學校圍牆旁停車場或西門地下停車場。機車可停放於校內大門兩側機車棚。(請參閱附件地圖)
四、請考生詳閱鑑定證內試場規則,並切實遵守。
詳如附件,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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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9-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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