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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國民中學

輔導室公告

選拔參加日本第五十回世界兒童畫展全國徵畫比賽辦法

{{ $t('FEZ002') }} 輔導室|

一、 參加對象:全國國中、小學、幼兒園在學學生。

二、 參加作品:內容:不拘。

     繪畫媒材:不拘。(不分類以平面作品為主,立體作品請勿送件)

     規    格:限四開39公分×54公分

三、 參加件數:每學童限參加一件,入選發現重複者刪除,團體件數不限。

四、 大會收件:日期:108年10月20日以前

               地點:高雄市新上國小(813高雄市左營區大順一路100號)

☆報名表可至輔導室領取,輔導室收件日期為108年10月15日(二);若逾期未交至輔導室,須自行寄送至主辦學校。

五、奬  勵:

(1)特優600件發給奬狀,並選送日本參加國際兒童畫展(得視水準錄取件數)。

(2)優選獎600件發給奬狀,視情況選送國外參加國際兒童畫展。

(3)指導老師由各縣市政府依權責給予敘獎。

七、標籤格式:標籤統一規格以A4大小為主。如後表一式兩聯,並以打字或正楷填入各欄填寫不清楚或校名與校址不符者取消錄取資格甲聯實貼,乙聯浮貼(甲、乙聯內容請填妥一致,校名、校址務必詳細填寫清楚)。

八、 本簡章可由高雄市新上國小網站http://www.shsps.kh.edu.tw

     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http://www.kaearoc.org.tw 公布欄下載電子檔。參加作品:內容:不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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