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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國民中學

輔導室公告

本市110學年度辦理「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 型態實驗教育」個人、團體暨機構申請作業表單、計畫書 撰寫規定及申請作業流程圖各1份,申請時程自110年4月16日至4月30日 止,請有意申請之家長知悉並依規定於期限內辦理。

{{ $t('FEZ002') }} 輔導室|

一、本市110學年度辦理「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個人、團體暨機構申請作業表單、計畫書撰寫規定及申請作業流程圖各1份。

二、本市110學年度辦理「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採線上申辦,作業時程自110年4月16日至4月30日止,請申請人依附件申請表單及計畫書撰寫規定辦理,並依限至「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暨審議作業系統(https://tycnee.psees.tyc.edu.tw)」,進行線上作業。

三、另前經審議會通過核定實施期程為跨2學年度以上之申請案,申請人仍應逐年依年度申請期程繳交該學年度課程細部計畫,請於上開申辦期程至「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暨審議作業系統(https://tycnee.psees.tyc.edu.tw)」,完成上傳作業。

四、本案相關文件可逕至桃園市教育局網站(https://www.tyc.edu.tw/)「便民服務」>「檔案下載」>「民眾常用檔案下載」專區或本市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暨審議作業系統(https://tycnee.psees.tyc.edu.tw)下載。

五、倘有相關疑義,請洽本案聯絡人:

(一)國民中小學教育階段:桃園市教育局國小教育科邱筱芙老師(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7416)。

(二)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桃園市教育局高級中等教育科鄭安利老師(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7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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