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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檢送桃園市111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一案,務請公告周知以確保學生參賽權益,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111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及111年8月11日召開之本市111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學生美術比賽籌備會議決議辦理。
二、比賽重要日程事項摘錄如下:
(一)承辦學校:陽明高中(北區)及自強國中(南區)。
(二)報名日期:111年9月17日(星期六)至111年9月25日(星期日)23時59分前至《桃園市學生美術比賽報名網站》(http://art105.tyc.edu.tw/)以校為單位為學生報名。
(三)作品送件日期:
1、國小組:111年10月4日(星期二)。
2、國中、高中職組:111年10月5日(星期三)。
(四)評選日期:111年10月15日(星期六)。
(五)成績公告日期:111年10月18日(星期二)。
(六)未獲全國賽代表權作品退件日期:
1、國小組:111年10月19日(星期三)。
2、國中、高中職組:111年10月20日(星期四)。
(七)書法類入選作品現場書寫日期:111年10月21日(星期五),桃園市現場書寫規範將另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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