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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113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美術班鑑定招生術科測驗
桃園國中試場分配位置圖及考生注意事項
一、術科測驗共分三個試場,試場分配表及位置圖請參閱附件,恕不開放試場參觀。
二、考試期間不開放家長入校陪考,進校門口後統一依指示路線到休息區等候,會有志工學生帶領考生進入考生休息區。
四、考生請備妥鑑定證及足資證明的身分證件(健保卡或桃樂卡等)、考試用具,考試前會統一集合並帶至試場。※參加測驗請隨身攜帶鑑定證。
六、中午用餐家長可選擇到校門口接考生至校外用餐,或送餐盒至警衛室(請務必於餐盒上書寫考生姓名)。
八、請考生詳閱鑑定證內試場規則,並確實遵守。
~若有相關問題,煩請致電輔導室(3358282轉610或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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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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