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桃園國民中學

學務處公告

有關清溪國中承辦「桃園市108學年度國中聯絡簿設計及規劃內頁徵圖」一案,請美術班同 學及對繪畫設計有興趣的同學踴躍參加。

{{ $t('FEZ002') }} 學務處|

桃園市108學年度國中聯絡簿設計及規劃內頁徵圖實施要點

一、依據:

()103311日臺教學()字第1030028506號函修訂教育部品德教育促進方案。

()1071011日臺教師()字第1070152827號函教育部美感教育中長程計畫第二期五年計畫(108-112)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8116日桃教中字第1080004896號函。

()桃園市108學年度國中聯絡簿設計及規劃實施計畫。

 

二、目的:

()藉由促進親師溝通與合作的媒介,結合桃園市「品德教育」、「美感教育」理念,從日常生活中培養學生良好品德及具有美感素養。

()展現教師教育專業,提供家長提升親職能力資源,學校與家庭教育共築教育身心健全下一代之環境。

()鼓勵學生藝術創作,落實對生活熱愛、及愛桃園精神,提昇學生對自己的生活城市的認同與關懷,展現本市特色。

三、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四、承辦單位:青溪國中。

 

五、協辦單位:大有國中、幸福國中、南崁國中、青埔國中。

 

六、實施方式:

徵求承辦學校、協辦學校及本市美術班學校學生作品,從生活中擷取素材,展現紙上畫展的概念。

 

七、徵圖對象:

承辦學校、協辦學校及本市美術班學校學生,美術作品創作(各校最少10),預計入選篇數上、下學期各25篇。

 

八、徵圖說明:

()徵圖主題:國中生活之我思我見。

()評分標準:主題內容40%,技巧40%,構圖20%

 

()注意事項:

1.可將作品直接繪製於報名表(A4大小)上,或亦可自選紙質黏貼於報名表上,唯請務必黏貼牢固,宜注意完稿時需平整利於印刷。(報名表如附件一)

2.畫作可運用各式媒材(水彩、蠟筆、粉彩筆、剪貼......) 創作、設計,顏色以黑白灰為主,需附上50字以內的設計理念。

()作品聲明與授權書」務必請監護人/法定代理人簽名(「作品聲明與授權書」如附件二)

()收件期限:108410(星期三)止。

()收件說明:

注意事項

美術班組

1.徵圖報名表」及「作品聲明與授權書」請以學校為單位寄送至南崁國中潘玟箮老師(3525590#219),信封袋請註明「108國中聯絡簿徵圖」。

2.南崁國中地址:338桃園市蘆竹區五福六路1號。

普通班組

1.徵圖報名表」及「作品聲明與授權書」請以學校為單位寄送至青溪國中學務處訓育組(3392400#311221),信封袋請註明「108國中聯絡簿徵圖」。

2.青溪國中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東路124號。

 

九、獎勵:

擇優錄取優勝五十名,評選入圍者頒予禮卷300元及聯絡簿樣本一本(作為創作者作品集用)。

 

十、本計畫經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5') }} 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