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一、依據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經濟弱勢學生早午餐費補助要點辦理。
二、為避免經濟弱勢學童於暑假在家期間,家中無法提供午餐甚至三餐,致學童無法溫飽,本案補助本市所屬學校學生108年度暑假期間(包含例假日),每人每天補助50元午餐費。(108年6月29日至108年8月29日,共62天)
三. 依規定不能給予現金或轉帳,本校實施方式擬以等值物資(米.麵條.調味等)供學生在家用餐,補助學童。
四.請有需要申請的同學由導師推薦至衛生組領取申請表
五.本案至
{{ $t('FEZ003') }}2019-05-03
{{ $t('FEZ014') }}2019-05-11|
{{ $t('FEZ005') }}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