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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國民中學

學務處公告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供之「電子煙與加熱菸外觀辨識方式及說明」

{{ $t('FEZ002') }} 學務處|

主旨:檢送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供之「電子煙與加熱菸外觀辨識方式及說明」簡報1份,請參考運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5年5月22日臺教國署體字第1150047038號函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為協助各級機關執行菸害防制業務,特製作旨揭簡報,內容包含電子煙與加熱菸之法令規定、產品簡介、外觀辨識及差異比較。
三、旨揭簡報請貴校參考運用;另本局前於114年11月13日桃教體字第1140110305號函(諒達)提供國教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電子煙處遇流程」,請學校持續落實校園菸害防制作為。
四、檢附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原函、教育部原函、國教署原函及附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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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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