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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國民中學

教務處公告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提醒各校使用「創客教育教 具」或「科技教育教具」需注意產品之安全性及合法性

{{ $t('FEZ001') }} 設備組

{{ $t('FEZ002') }} 教務處|

1. 依據立法委員陳學聖國會辦公室108年10月16日新聞稿所
述,邇來因創客與科技教育蓬勃發展,電子零件紛以科技
教育教具名義充斥市面,惟該等教具多屬製造與生產來源
不明、原料(或塗料)性質未知、乃至導電後穩定性及安全
性亦未經檢驗,請各校注意使用產品之安全性及合法性。
2. 檢附「立法委員陳學聖國會辦公室108年10月16日新聞稿」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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