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註冊組長
{{ $t('FEZ002') }} 教務處|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軍公教遺族及身心障礙榮軍子女就學費用優待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辦理。
二、 旨案申請期限自開學後至115年3月20日(星期五)止,於開學一週內公告受理本要點第2點及3點就學費用優待事項。
三、 新申請者(含新生、轉學生)請依上開要點第5點規定,檢具申請書及有效證件等,於期限內送至註冊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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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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