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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彙整

桃園市政府修正「桃園市政府約聘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考核要點」第一點、第六點及第七點,並自108年1月7日生效

{{ $t('FEZ002') }} 人事室|

桃園市政府修正「桃園市政府約聘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考核要點」第一點、第六點及第七點,並自108年1月7日生效。

說明:「桃園市政府約聘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考核要點」請參閱附件。


{{ $t('FEZ003') }} 2019-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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