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輔導室|
桃園國中108學年度選讀技藝教育課程申請辦法
壹、目的:針對技藝學習較有興趣的學生,開設技藝教育選修課程,協助其對生涯的認識,以利於未來之生涯發展。
貳、實施期間:上學期108年9月至109年1月;下學期:109年2月至109年6月。
參、實施對象:本校八年級對技藝教育有興趣,或將來有意願申請「五專」、「技優甄審」、「實用技能學程」及「輪調式建教合作班」的學生,經家長同意後於八年級下學期結束前申請報名,通過申請者於九年級每週二下午至合作高職進行學習。
肆、辦理模式:合作式技藝班。
伍、開班規劃:依學生選填志願狀況開設不同學程(選修人數需達21人方可開班)。
陸、遴選標準:以學生日常生活表現為主、綜合考量申請人之職業性向及學科性向表現及職業試探活動表現作為審核標準,經本校「技藝教育學生遴薦與進路輔導委員會」開會遴選決定錄取與否,甄選結果將於學期末前公告於學校網站及輔導室前公佈欄,錄取學生將於八年級開學後另行發放入班通知書。
柒、課程實施:於每週二中午12:20集合乘坐交通車至合作高職進行學習,並依本校技藝教育實施辦法為依據,以技藝教育課程成績作為同時段原班課程成績之參考與依據。
捌、成績計算:依本校技藝教育實施辦法為依據,以技藝教育課程成績作為同時段原班課程成績之參考與依據。
(1) 平時成績由技藝教育課程教師評分,送交原班任課教師參考登記﹝若該科為部分影響,則可就該生參加之平時考試次數平均﹞。
(2) 段考成績:參加學校統一段考,依實際成績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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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9-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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