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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國民中學

公告彙整

為補選本市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第3屆(108、109年)委員,如本校教師有意願受本校推薦為教師代表者,請於108年5月23日前填列附件表格送人事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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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補選本市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第3屆(108、109年)委員,如本校教師有意願受本校推薦為教師代表者,請於108年5月23日前填列附件表格送人事室辦理。

說明:依據桃園市政府108年5月14日府教秘字第1080119147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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