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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國民中學

公告彙整

公告!桃園市109學年度國民中學創造能力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

{{ $t('FEZ002') }} 輔導室|

鑑定重要資訊如下:
(一) 申請資格:
1、 戶籍設於桃園市之108學年度公、私立國民小學六年級學生。
2、 具有創造能力資賦優異特質(如:敏覺、流暢、變通、獨創、精密、想像、挑戰、好奇、冒險等),經專家學者、指導教師、學生家長長期觀察(觀察期間至少一學期) 或學生自我推薦者。
(二) 報名時間(逾期不受理):
1、 初選:109年2月23日(星期日)至2月24日(星期一)9時至16時。
2、 複選:109年3月29日(星期日)至3月30日(星期一)9時至16時。
(三) 鑑定時間:
1、 初選:109年3月14日(星期六)。
2、 複選:109年4月11日(星期六)。
三、 若有相關問題,可逕洽承辦學校(經國國中)與本市國中資優教育資源中心,聯絡電話如下:
(一) 經國國中,3572699分機611及613。
(二) 本市國中資優教育資源中心:3665180分機10。
四、 本案簡章及報名表件亦可至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www.tyc.edu.tw)【訊息公告>最新消息】及本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網站下載。  


{{ $t('FEZ003') }} 2019-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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