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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國民中學

公告彙整

「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9年2月4日修正發布,發布令影本及修正規定各1份請參閱附件

{{ $t('FEZ002') }} 人事室|

「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9年2月4日以臺教師(二)字第1090006855B號令修正發布,發布令影本及修正規定各1份請參閱附件。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2月4日臺教師(二)字第1090006855E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電話:02-7736-5536)。


{{ $t('FEZ003') }} 2020-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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