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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國民中學

公告彙整

轉知有關109年欲申請介聘至屏東縣之特殊教育教師應注意事項

{{ $t('FEZ002') }} 人事室|

轉知有關109年欲申請介聘至屏東縣之特殊教育教師應注意事項。

說明:
一、依據屏東縣政府109年4月22日屏府教特字第10915070400號
函辦理。

二、屏東縣為因應少子化趨勢,特教學生數遞嬗之情形,每學
年特教班級增減係為普遍現象,請他縣特殊教育教師欲申
請介聘至該縣,須對上開現象有所體認,予以審慎擇定。

三、經縣外介聘至屏東縣之特殊教育教師,倘因特教班級減
班、解散及裁併之情事,將依「屏東縣所屬國民小學暨幼
兒園超額教師介聘他校服務作業要點」及「屏東縣縣立國
民中學暨高級中學國中部超額教師介聘他校服務作業要
點」辦理。

四、請特殊教育教師參閱上開注意事項,並慎選填志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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