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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國民中學

公告彙整

桃園市政府修正「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第十六點附表二,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一月一日生效

{{ $t('FEZ002') }} 人事室|

桃園市政府修正「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第十六點附表二,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一月一日生效。

說明:檢送「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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