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輔導室|
說明: |
一、 | 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09年11月13日新北教特字第1092201456號函副本辦理。 |
二、 | 旨揭適性輔導安置包含三類型簡章,學生報名時僅能選擇一類簡章報名,不得重複,違者取消本安置資格,安置類型如下: |
(一) | 新北市110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一般類科。 |
(二) | 新北市110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教班。 |
(三) | 新北市110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特殊教育學校及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教班(中重度班)。 |
三、 | 一般類科簡章開缺名額將另函通知,並於109年12月底前公告於新北市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www.sec.ntpc.edu.tw/)及新北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網(http://seapc.ntpc.edu.tw)。 |
四、 | 旨揭重要安置期程說明如下: |
(一) | 線上報名:請於110年2月1日(星期一)至110年2月25日(星期四)至新北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網(http://seapc.ntpc.edu.tw)完成網路報名作業。 |
(二) | 郵寄報名資料:系統報名資料於110年2月26日(星期五)始得列印,請於110年2月26日(星期五)至110年3月8日(星期一)郵寄報名資料至承辦學校,詳見各簡章。 |
五、 | 本簡章公告於新北市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www.sec.ntpc.edu.tw/),倘對本案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仲志遠輔導員(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26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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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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