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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國民中學

公告彙整

公告本校109年第1次臨時人員甄選簡章(限身心障礙人員報考),請於109年12月1日下午4時前(郵寄者以當日寄達時間為準),將報名表及相關表件親自送達本校教務處

{{ $t('FEZ002') }} 人事室|

壹、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暨「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相關規定辦理。

貳、甄選名額:本次甄試需進用正取1名,並視需要増列候補人員2名

參、工作地點:本校教務處(圖書館)及總務處

肆、報名資格

    一、國內外高中()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規定情事者(任用後發現

        得撤銷)。

    三、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本職缺係身權法第38條所設置職缺,未具有身心障礙手冊者請勿報考)

四、品行端正、具主動服務熱忱、協調溝通能力、注重行政倫理。

五、具備WORDEXCELe-mail等文書編輯操作處理能力。

伍、工作要項

    一、協助圖書館管理相關工作。

    二、支援總務處(含學務處等其他處室)業務相關工作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陸、報名方式

    請於109121日下午4時前(郵寄者以當日寄達時間為準),將報名表及相關表件親自送達本校教務處。

    教務處電話:03-3358282#210

    地址:33053桃園市桃園區莒光街2

柒、繳驗表件:以下各影本請以A4紙張依序裝訂成冊。(並於空白處書寫與正本相符字樣加蓋私章,恕不退件與函復)

    一、甄選報名表(請貼妥照片)。

    二、國民身分證。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或證明。

    四、身心障礙手冊(限仍於有效期間)

    五、簡歷自傳【如附件】(內容含個人學經歷、家庭狀況、專長、個性及興趣、曾經歷之單位

        職務性質、對擔任該職務之自我期許等。)

    六、切結書。

捌、甄選方式及日期

    一、經初審應考人資格及經歷合於本校需求者將於109年12月1日下午5時公告於本校網

        站最新消息),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或仍在有效期限之駕照、健保卡或護照)參加甄選。

    二、甄選方式及日期:

(一)電腦技能實作(30%109123(星期四)上午820分至905,測驗內容含網路應用、文書編輯能力(wordexcel)及e-mail收發。

     本校提供微軟預設之輸入法(如需使用其他輸入法請自備),另office版本為2019

(二)口試(70%):109123(星期四)上午930分開始,含工作理念、儀容舉止、

                  溝通表達能力及問題處理能力,每人1015分鐘。

玖、錄取公告

  一、錄取名單依規函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後公告於本校網站  (http://www.tyjh.tyc.edu.tw/)

  二、正取人員應於榜示一週內攜帶相關證件至本校人事室報到,逾期以棄權論,由備取者遞

      補(備取期間自錄取公告日之翌日起算三個月)。

    三、參加甄選人員如不符本校需求,本校得斟酌情況錄取從缺。

拾、僱用期間第一階段自110年1月1日實際到職日起僱用一個月,屆滿視需求及考核繼續第二階段僱用至110年12月31日止,期滿考核成績優良視經費情形續僱之另若僱用期間不適任該項工作經學校主動通知,應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且在本校任職期間應配合校方實際需要作職務調整)。

拾壹、工作待遇:依桃園市政府規定之薪資標準支薪【自110年1月1日起,高中(職)畢業者,每月新台幣2萬4,150元,大專(以上)畢業者,每月新台幣2萬4,750元】(應自行負擔勞保、健保、職災及勞工退休金等自付費用)。

拾貳、附則:

一、報考人所繳之各種證明文件,如有虛偽、不實情事者,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者,取消其錄取資格,並應負行政、民事或刑事等相關責任暨放棄先訴抗辯權。

二、如遇天然災害或因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程需作變更時,將於本校或媒體公告。

三、申訴專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政風室  電話:03-3387506  

四、本簡章陳奉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辦理之;如有補充事項,將公布於本校之網站。

五、本甄選簡章及報名表,請自即日起逕於本校網站下載(最新消息):

本校網址:http://www.tyjh.ty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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