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110年導遊、領隊人員考試預定於110年3月13日至同年月14日於本校舉行,請本校有意願擔任監場人員之同仁於110年2月3日前向人事室口頭報名或登記。
注意事項:
一、本校遴薦人員,仍須由桃園市政府依監場人員選聘要點審核,合於遴聘者另函通知聘任。按日支給監場費,不得再申請補假。
並應全程參與監場注意事項宣導會及試務工作,相關資訊如下:
(一)監場注意事項宣導會:110年3月8日(星期一)下午2時30分至4時,於桃園市政府B2大禮堂舉辦,參訓期間核予公假。
(二)試務工作(依考試期程全程參與):110年3月13日至同年月14日(共計2日)。
二、考選部國家考試監場人員選聘要點第3點規定:
監場人員,須由現任委任及相當委任以上公務人員或國民小學以上合格教師,並年滿二十歲,六十五歲以下,身體健康,足以勝任監場工作者充任。但經考選部監場人員講習訓練合格,領有考選部國家考試監場人員識別證者,優先選聘。
三.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請遴薦人員若受聘參與試務工作,於擔任監場人員期間須自行配戴口罩;若14天內曾經到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入境後須居家隔離檢疫地區旅遊者或有發燒、呼吸道症候(咳嗽、喉嚨痛、打噴嚏)等症狀,請勿前往試區,並請通知桃園市政府人事處承辦單位(企劃科助理員陳品涵,電話03-3322101分機7315),俾利辦理後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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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02-01
{{ $t('FEZ014') }}202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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