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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國民中學

公告彙整

桃園市政府修正「桃園市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實施要點」第七點、第八點、第十點,並自即日生效

{{ $t('FEZ002') }} 人事室|

桃園市政府修正「桃園市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實施要點」第七點、第八點、第十點,並自即日生效。

說明:檢送「桃園市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實施要點」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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