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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國民中學

公告彙整

轉知有關教育部91年5月28日臺(91)人(二)字第91018563號令,經該部於110年5月21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33636B號令廢止一案

{{ $t('FEZ002') }} 人事室|

轉知有關教育部91年5月28日臺(91)人(二)字第91018563號令,經該部於110年5月21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33636B號令廢止一案。

說明:依桃園市政府交下教育部110年5月21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33636C號函辦理,並附原函影本及其附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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